為了提高加拿大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,加拿大政府向海外企業的員工發放跨國公司內部調職工作簽證 (ICT 工作簽證),於加拿大的分公司工作。此簽証不需要勞工部的LMIA批文。營商人士可透過於加拿大的分公司,申請ICT工作簽證,管理加拿大的分公司,日後亦可申請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。
項目優勢/特色:
- 營商人士可透過以下三種方式獲得ICT工作簽證:
- 申請人的公司已在加拿大設立分公司
- 申請人的公司尚未但將會在加拿大設立分公司
- 申請人直接購買加拿大企業
- 沒有資產淨值或投資要求
- 不需要解釋資金來源 (Source of fund)
- 營商人士可自由選擇要定居及經商的省份
- 配偶可以獲得開放式工作簽證及子女可於公立學校免費讀書
- 申請人日後亦可通過省提名方案 (Provincial Nominee Program) 或快速移民通道 (Express Entry) 申請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
申請人的基本要求:
- 18歲或以上
- 在加拿大分公司的職位必須是行政或高級管理職位,或需要「專業知識」的的職位
- 在過去3年中,申請人於現有公司擔任全職的高級職位最少1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