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 (擔保人) 只要能提供足夠資產或入息證明,便可申請其配偶﹑子女﹑父母及兄弟姐妹前往美國定居。
「美國公民」可擔保的親屬包括:
- 配偶 (IR-1/ CR-1)
- 未婚且20歲或以下子女 (IR-2)
- 已婚或21歲或以上的未婚子女、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(F3)
- 父母 (IR-5)
- 兄弟姊妹 (F4)
「美國永久居民」可擔保的親屬包括:
- 配偶 (F2A)
- 未婚且20歲或以下子女 (F2A)
- 未婚但21歲或以上子女 (F2B)
擔保人的基本要求:
- 18歲或以上
- 提供足夠資產或入息證明
- 過往有向美國申報稅項
- 有實質證明回美或在美定居
申請人的基本要求:
- 提供與擔保人關係之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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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美國親屬移民簽證分Immediate Relative (IR) 及Family Preferences (F) 兩大類別。F類設有名額限制而IR類則沒有。故此,部分F類別排期可達12年